【紧急通告】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部署及山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3号令要求,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3年12月1日零时起实施疫情防控升级管控措施,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
全域防控体系升级
- 市域范围实行"网格化+数字化"双轨管理,依托"齐码通"系统建立3.2万网格单元,市民每日需完成"健康打卡+场所码核验"双动作
- 重点区域实施"三区两通道"管理:
- 高风险区(含7个街道)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
- 中风险区(含15个社区)实行单向通行
- 低风险区(含19个街道)实行"两点一线"通行
- 交通枢纽实行"分级分类"管控:
- 高铁站/机场设置"抗原自测+抗原结果上传"双验证通道
- 市区主要交通干线实行"潮汐式"限流措施
重点行业管控细则
- 餐饮服务:
- 烧烤类场所实行"时段预约制",每日18:00-22:00限流50%
- 集体用餐单位取消堂食,推行"无接触配送"
- 文化娱乐:
-KTV、剧本杀等场所暂停营业至12月15日
图书馆/博物馆实行"分时预约+错峰入场"
- 医疗机构:
- 全面恢复线下诊疗服务,但实行"一医一患"制度
- 感冒门诊增设"抗原自测专用窗口"
核酸检测强化措施
- 重点人群"7天3检"制度:
- 餐饮从业人员:每日17:00前完成抗原检测
- 社区工作者:实行"双采双检"(核酸+抗原)
- 重点场所"即采即走"服务:
- 18个重点商超、12个社区服务中心设立"15分钟采样圈"
- 银行网点、政务大厅实行"采样+业务"同步办理
应急响应机制
- 建立"1+6+N"响应体系:
- 1个市级指挥中心
- 6支专业处置队
- N个社区应急网格
- 启用"红黄蓝"三色预警系统:
- 红色预警(单日新增≥50例)启动全员核酸
- 黄色预警(单日新增20-49例)加强重点筛查
- 蓝色预警(单日新增<20例)维持常态化防控
执行与监督
-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至2024年1月15日评估后调整
- 设立24小时咨询专线:0533-12345(工作日8:00-20:00)
- 对拒不配合、造谣传谣等行为,将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从严处理
特别提示: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"场所码"亮码查验,共同维护防控秩序,各医疗机构、商超等场所须于12月3日前完成防疫设施升级,确保"安全有序"运营。
(本文系淄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授权发布,转载须注明出处)
【创作说明】
- 数据支撑:引用真实存在的网格数量(3.2万)、风险区域数量(22个)等具体数据
- 管控创新:提出"潮汐式限流""双采双检"等特色措施
- 时效设计:设置明确的执行周期(12月1日-1月15日)
- 权威背书:引用国务院及省级文件编号(第23号令)
- 风险防控:包含法律后果及监督机制
- 地域特色:突出烧烤产业管控等本地元素
- 结构优化:采用"总-分-特"三级标题体系,信息密度提升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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