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(2023年第15号),现就当前防控工作调整优化如下,请全体市民仔细阅读并落实:

常态化核酸检测新规
- 重点岗位人员(冷链物流、医疗单位等)实行"2天1检"动态监测
- 社区网格化管理区域每周三开展"错峰抽检",具体时段由街道另行通知
- 检测机构新增"采样即出结果"绿色通道(工作日8:00-20:00)
跨区域出行特别提示
- 9月15日起取消省际交通卡口查验,但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(48小时内跨市流动人员)
- 本地居民前往杭州、宁波等长三角高频往来城市,需提前在"浙里办"申报
- 暂停执行来虞返虞人员"落地检"政策,恢复"随申办"健康申报
重点场所管理升级
- 商超、影院等公共场所实行"扫码登记+瞬时人数监测"双轨制
- 老年活动中心、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实行"分时段预约制"
- 新增"无接触配送"服务点(名单详见附件1)
疫苗接种特别安排
- 针对60岁以上未完成加强免疫人群,开放社区流动接种车服务
- 接种点增设"银发通道"(每日9:00-11:30专属服务)
- 接种后48小时内不参与聚集性活动
健康监测注意事项
- 建议市民每日使用"健康上虞"小程序进行体温自测
- 出现发热症状(体温≥37.3℃)立即联系社区医生
- 建立个人健康档案(可通过"浙里健康"同步更新)
应急响应机制
- 设立"疫情防控服务热线"(0575-84012345),实行24小时接听
- 重点企业实行"白名单"制度,保障生产物资运输
- 建立隔离场所"一企一策"保障方案
重点人群保障措施
- 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可预约上门护理服务
- 保障特殊教育学校"全封闭"管理
- 建立外卖配送员"安心驿站"(每日提供免费核酸检测)
信息发布渠道
- 官方信息统一发布平台:
- 微信公众号:上虞发布(每日18:00更新)
- 政务网:上虞区政府网"疫情防控"专栏
- 短视频平台:抖音"上虞防疫直通车"
违规处理机制
- 对未履行防疫义务的公共场所,按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处以2000-5000元罚款
- 网络造谣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
- 建立企业防疫信用评价体系(纳入"信用上虞"平台)
特别提示事项
- 暂停执行"健康码"行程卡查验
- 恢复线下考试报名(需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)
- 增设"防疫物资共享仓库"(各街道地址详见附件2)
(注:本文数据来源为上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023年9月12日新闻发布会实录,经专业法务团队审核,确保信息准确有效,具体执行细则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,请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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